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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2.搜刮者

012.搜刮者

在贫民窟住下的第一个晚上,虽然是夏季,但仍然能感觉到些许寒冷。

那块破烂的被子,哦不,应该说破布吧,根本派不上用场,除了在睡眠中给我带来刺鼻的体验之外一无所用。

当然抱怨只是一时的,这块破布还会跟随我一段时间,如果一直在抱怨生活的话,只会没完没了。

第二天,阳光穿过没有玻璃的窗户,直接照射到我的脸上。

尽管我想多睡一会,但房间里的闯入者似乎不允许我这么做。

「你还要在被子里躺多久?」

如孩子般矮小的矮人站在门口,手里揣着一个麻包袋,似乎要准备出门的样子。

也许是睡迷糊了,差点让我忘了自己是个流浪汉的身份,身为一个流浪汉,我可没太多的时间可以浪费。

我从地铺上起来,伸了个懒腰,金色的短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耀眼,不过……我的头发开始分叉了。

*

在离贫民窟不远处的运河洗了把脸之后,我又来到了陪伴我一天的天桥底下的纸房子旁。

达叔就在我身边,重新回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拾荒。

严格的说,是接收那个叫“哈鲁”的人的遗物。

八罐头和几袋没过期的零食,虽然是死人留下的东西,但流浪汉没有选择。

我把纸房子里的所有食物都装到了一个破烂的小书包里,这个小学生用的书包很快就被食物装满了。

这并不是因为纸房子里的食物多,而是因为书包容量太小了,临时捡到的东西只能将就着用了。

据达叔所说,哈鲁是个另类的流浪汉,他不喜欢跟别的流浪汉聚在一起,总是独来独往,而他又总是不缺食物,所以大家都在奇怪,哈鲁究竟是怎么弄到这么多吃的。

直到一个星期前,一名流浪汉在朝暗区发现了他的尸体,这才知道,他原来一直在给魔都里的社会人士当跑腿的。

而他则是死于乱枪之下,因为尸体没人认领,就被警察直接送到火化场了。

哈鲁是个哥布林,与地精不同,他们永远是社会的底层人士,在魔界,哥布林是不存在人权的。

如果是一个健全的哥布林还好,但如果是一个缺少劳动能力的哥布林的话……

现在,除了我和达叔以外,再也没有人知道魔界的首都曾经生活过一个叫哈鲁的哥布林了。

在收集完哈鲁留下的食物之后,我和达叔把哈鲁造的纸房子给拆了,剩下的柴火也运回到烂尾楼了。

毕竟那栋烂尾楼没有通电,只能靠烧火来照明,旧时代的照明燃料就显得非常需要了。

回到烂尾楼之后,我想把包里的食物拿出来和达叔平分,如果不是他告诉我哈鲁已经死了的话,我也不会回到那里,把食物带走。

所以我想,他也有权利获得这些食物的一部分。

在烂尾楼存放“垃圾”的仓库里,我把扛在肩上的柴火放下之后,我转过身来,面对着达叔。

而达叔此时正在清点着仓库里的存货,都是一些看上去没用的破铜烂铁,和破布旧衣。

「达叔,我觉得从哈鲁那搜刮来的食物,应该分你一半才对」

「你在说什么傻话啊,琉璃」

清点完破铜烂铁之后,达叔又开始清点剩余的柴火量,那是由烂尾楼里的流浪汉共同收集的木柴。

因为运河的另一边就是森林,所以柴火收集才没有太难。

因为是魔都的边缘地区,所以这附近的楼盘暂时不用担心被收购。

「达叔我还轮不到你来担心,我有办法弄到食物,到是你,你有方法弄到食物吗?」

「……没有」

说来惭愧,自从没有了魔法之后,我连个流浪汉都不及了,根本不知道上哪去找吃的。

「那你就自己留着吧,记得把食物藏好」

清点完柴火的达叔走了过来,指着大厅里的其中一个流浪汉。

那是一个面色苍白,蓝色头发的流浪汉,似乎是精灵,不过是哪一个种族的精灵就不清楚了,毕竟我对精灵不太熟悉。

而那个蓝头发的精灵流浪汉,正在拿着一个注射器,往自己的胳膊窝注射着液体,一脸都是高潮的表情。

「看见了吗?」

达叔以只有站在他身边的我才能听得到的音量说。

「流浪汉也不全是可怜人,即使是这里,你也要学会保护好自己,和自己的食物」

「达叔不可能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,所以你要提防,有些人能信,有些人不能信,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做,那就睁大眼睛去看」

「……」

就算达叔不这样说,我也会提防这些人,毕竟我和他们唯一相同的地方,就只有“无家可归”这四个字罢了。

「我明白了,我会把食物藏好的」

不过,被达叔提醒了之后,我变得更加在乎自己的存粮了。

*

把从哈鲁那搜刮来的食物藏好之后,我开了个豆子罐头,吃了早餐,其实说早餐也许不对,因为我连现在是上午还是下午都不知道。

烂尾楼里没有钟,由此以来,我只能靠看太阳,和看路边的机器建筑物(电视机,钟楼)知晓时间。

这样的生活,仿佛就是在城市里生存,过着与别人截然不同的生活,就连对时间的观念都变得不同。

大概是中午吧,太阳升到正头顶,我和达叔在繁杂的街道上徘徊。

因为带了口罩,所以周围的人都没认出我是人类。顺便一提,口罩是用达叔的钱买的,戴口罩也是他提倡的,说是如果不戴,被发现是人类的话,会引起大轰动。

这下我又欠达叔一个人情了,买口罩的钱一定来之不易吧。

我和达叔徘徊在行人少的地方,像是巷子角落、商店的后门之类的地方。

这是为了能找到更多的塑料瓶子,一般在那种地方能找到的瓶子特别多,而且还有可能捡到钱。

达叔每到一个地方,就会细心地对我讲解如何更容易的找到瓶子,他每次见到自动贩卖机,就会趴下,把他那短小的手臂伸进贩卖机底下,摸索着看能不能找到一两个硬币。

周围的行人路过时都会用特别的眼光看向我们,那是一种看垃圾的眼神,但为了生存,为了能捡到几个硬币,只是趴在地上而已,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吧。

不一会儿,达叔从贩卖机底下摸出了一张纸币,一张大面额的纸币,就像中了头彩一样,达叔满脸都是喜悦,站在一旁观望的我也感受到了这股心情,由心地为他感到高兴。

之后,我和达叔在大街小巷中穿梭,捡着他们丢在路边的瓶子,看见垃圾桶就会上去找一找,看有没有瓶子。

当我们把麻包袋装满之后,就会到旧街的一家废品收购站,把辛苦一天的劳动换钱。

虽然捡废品赚不了几个钱,但好歹也是赚够了购买晚饭的钱。

晚饭是从便利店买的桶装泡面,本来应该是这样的,但达叔却买了两人份的打折便当。

因为有了额外的收获,所以达叔想着要吃得好一点,当然我也没意见,毕竟如果我不在的话,他也不会在那个自动贩卖机的底下摸到一百元。

「勤劳的人永远不会饿肚子,明天你只要和我做一样的事,即使没有我,你也能一个人生存下来」

在傍晚的一个公园里,达叔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他那份的便当,虽然是速食便当,但米饭的香味和肉排的汁香很快就传了过来,令人垂涎欲滴。

饥饿真的会让人的嗅觉变得灵敏啊,只是——

「琉璃你咋不吃呢?没胃口吗?」

对着便当狼吞虎咽的达叔见我迟迟没有下口,便停下碗筷问我。

「不,我有胃口,便当也很香,给我两分钟的话,我立马能吃到一粒不剩」

「那……为啥不吃呢?哦!你是想家了是吧?达叔一定会送你回家的,你就放一百个心吧!」

不,不是这样的达叔,我并不是想家,我只是…不想让来之不易的幸福时间消失得太快罢了。

顺便回忆一下,我是第一次为了一口饭而东奔西跑,累死累活的,与帝国那边比起来,这大概就是天堂与地狱的分别吧。

「达叔你说话怎么怪怪的?」

我试着转换话题,并打开了自己的便当,内容是用肉丸子和配菜之间组成的小熊脸,便当是达叔选的,他大概是觉得我会喜欢,才会帮我选这么孩子气的便当吧。

「是嘛?达叔我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能放下压力,做回自我,矮人都是这样说话的,不过俺为了维持流浪汉头子的身份,才那样说的,这才是俺真正的模样」

在我刚准备下筷的同时,达叔就已经把他那份的便当给吃得一粒不剩了,用时没超过三分钟,如果他能去参加大胃王比赛的话,我想他应该能获得个最快进食奖。

当然,比起吃的速度,我比他更快。

无可置疑,在两分钟内,这快长方形便当盒立马就变得一粒不剩了。

虽然说不上是吃饱,但身体内的感觉像是充了电一样,又重新获得了力量。

「吃饱了吃饱了,该回家了」

达叔站了起来,拍了拍他那微微隆起的肚皮,露出了满意的笑容。

我也跟着站了起来,拍了下屁股的尘埃,现在全身都脏了,衣服也是,如果能洗个热水澡的话,那比什么都好。

当然我也很清楚,作为一个流浪汉来说,能洗热水澡已经是奢望了。

不过冷水澡还是可以洗的,不过今天就算了,我现在只想赶紧回去,好好的睡一觉,顺便检查一下藏起来的食物有没有丢。

「咦?人、人类?」

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我和达叔都变得紧张了起来。

一个穿着短袖衣服的犬人男性走了过来,以异样的目光一直在观察着我。

与之前见过的犬人不同的是,他把全身的毛都剃了,只留下头发和尾巴兽耳的毛发。

这样看上去明显清爽了许多,是正确的选择……不对!我现在是被人认出来了,我在想什么啊!我该想办法脱困才是。

眼前的犬人男性就好像发现了新奇的事物一样,满脸的兴奋感,他先是在我的身边转圈,借此更清楚地观察我。

「请问,我能拍张照片吗?」

最后,他掏出了相机,诚恳的向我问道。

这家伙怎么回事啊?看了我一圈了,现在又想拍我的照片,究竟有何目的?

「这位小哥,没看见琉璃这满脸不愿意的样子吗?没事的话可以请你滚远点?」

达叔见我一脸为难的样子,便站了出来。

「你误会了,矮人大叔,其实我是一个漫画家。不,正确地说,是一个即将成为漫画家的插画家,我现在有一部漫画需要用到人类来做主角,所以我需要知道一个人类的美少女,是长什么样的」

「哈?美少女?谁?我?你说我是美少女?你在搞笑吗?」

我从来没听到过有人说我是美少女的,从来没有。

「如果你这长相还不算是美少女的话,那世上就不存在美少女了吧?对了,差点忘了,请问你认识一个叫修亚的人类吗?」

「修亚……」

明明是几天前才见过的人,现在回想起来,却好像过了很久的样子。

历•修亚,帝国的勇者,世界最强人类,也是历代最弱的勇者,而我到魔都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勇者,通过自杀式手段来完成自己的目的顺便毁灭魔都。

然而我失败了,魔都完好无损,恐怕修亚也没死吧。

「你认识他吗?太好了,其实是这样的,前几天我在一个垃圾场里寻找灵感的时候,见到了他,他就躺在大型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中间,当我发现他的时候,他浑身通红,肌肉暴涨,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。我把他送到了医院,却说无法医治,我就把他送回了家,虽然现在颜色退去了很多,全身的肌肉也恢复了原状,但他仍然在昏迷中,你知道他那是什么病吗?」

浑身通红……肌肉暴涨,那恐怕是——

「他现在在家里吗?」

「对……他现在就睡在公寓里,这些天一直是我在照顾他的,怎么了?」

「能带我过去看看吗?」

「现在?」

犬人男性望了一眼已经完全漆黑的天空。

「对」

「琉璃,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但需要达叔跟你一起去嘛?」

达叔皱起眉头一脸担心地问道。

「不,你先回去吧,我很快就回来,我认得路」

「那么我们走吧,犬人先生」

「啊…好,知道了,对了,等等能让我拍张照片吗?」

「到了之后随便你怎么拍都可以,现在你要做的,就是带我去修亚家」

太好了,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我能取回失去属于我的魔法能力,而我的所有魔力,就在那个名为修亚的家伙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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